通過加工廢舊電池冶煉鉛錠,賺取昧心的金錢。近日,石家莊市橋西區檢察院依法啟動訴訟監督程序,成功追訴兩名肆意踐踏法律,涉嫌污染環境的被告人。
2014年,被告人劉瑞在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進行廢鉛酸電池的回收、拆解及再生鉛的生產經營活動。 2016年4月6日,公安機關接線索舉報后搜查了該冶煉廠,并當場扣押鉛酸蓄電池100塊、鉛錠10塊,總共凈重約7.77噸,劉瑞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該案被移送審查起訴至石家莊市橋西區人民檢察院。然而,檢察官在審查案件時發現,該案扣押物品雖為當場扣押,且已稱重、檢驗,犯罪嫌疑人劉瑞也認罪悔罪,其涉嫌污染環境罪證據確鑿,但這些被扣押的污染物卻在移送審查起訴前離奇消失了,檢察官決定查微析疑、追根溯源,繼續補充偵查。
經過進一步偵查發現,劉瑞并非該冶煉廠的真實所有人,其真正的所有人系劉瑞的一位親戚、石家莊廢舊金屬回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張濤。 2014年初,張濤將其煉鉛廠以口頭約定方式租賃給其妻的堂哥劉瑞冶煉鉛錠,后二人又簽訂了書面租賃合同,約定劉瑞租賃張濤所有的冶煉廠及一切設施,租金每年6萬。
張濤承認該冶煉廠為其所有,但一口否認其參與了污染環境的行為,稱其只是把廠子租給劉瑞使用,對劉瑞的犯罪行為并不知情。然而,偵查人員進一步偵查發現,事情并非張濤說得那么簡單,在將該煉鉛廠租賃給劉瑞的初期,張濤曾幫其往外銷售產品,還在劉瑞生產遇到技術問題時給予指導。此外,張濤還在劉瑞生意冷清時,利用其經營時建立的固定銷售渠道幫助劉瑞聯系客戶。
而讓被扣押的污染物離奇消失的正是張濤,就在劉瑞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后,張濤使用叉車將這些被扣押的鉛錠及廢舊鉛酸蓄電池挪動,放置于廠區最西北角,致使公安機關長期無法找到扣押物品。
檢察官認為,張濤將冶煉廠租給他人,利用租賃的方式轉移污染物,并積極幫助劉瑞冶煉、銷售鉛錠,對社會造成危害,其利用租賃方式轉移污染環境的行為,也是一種新的環境犯罪動向,一定要嚴厲打擊。因此,橋西區人民檢察院及時啟動訴訟監督程序,張濤被補充移送審查起訴。
目前,張濤、劉瑞二人因涉嫌污染環境罪被橋西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關鍵字:廢舊電池 鉛錠 污染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