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改善我市大氣環境質量,減輕煤煙型污染,打造宜居的生產生活環境,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市政府近日出臺《運城市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實施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
方案指出,此次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的實施范圍包括城市地區和農村地區。城市地區:各縣(市、區)、各開發區要將建成區范圍內所有城中村、棚戶區和部分對大氣環境質量有明顯影響的重點村,全部納入散煤清潔化治理范圍,在2016年12月31日前實施煤改氣、煤改電或使用生物質、甲醇、清潔焦(參考指標:固硫率≧60%,全硫≦0.8%,揮發分≦5%,著火溫度≦420℃)等清潔燃料,切實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農村地區:開展煤炭市場整治行動,停止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劣質散煤,鼓勵使用低硫低灰并添加固硫劑的潔凈型煤;加大節能環保爐具推廣使用力度,有條件的地區鼓勵使用電、氣等清潔能源替代,降低燃煤危害。
方案指出,此次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的具體實施階段是9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第一階段是9月1日至11月15日,主要任務是組織開展建成區散煤清潔能源替代,完成本轄區清潔能源替代戶數的70%;組織開展農村用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基本完成農村用劣質散煤、煙煤的清理整頓工作;組織開展煤炭市場規范整頓工作,基本消除運輸、囤積、銷售和使用散煤和煙煤制品等。第二階段是11月15日至12月31日,全面完成各項清潔能源替代任務。
方案規定了此次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的考核辦法。一、市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各縣(市、區)、各開發區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定期進行督查督辦,對實施散煤清潔化治理的城中村或重點區域進行抽查,并結合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結果,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年度環保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依據。二、市煤炭管理有關部門將對各縣(市、區)、各開發區煤炭規范整頓工作進行檢查,對區域內煤炭儲存、加工、經營企業和重點燃煤單位的煤炭進行抽查檢測,對發現銷售和使用高硫份、高灰份等劣質煤炭較突出或較集中的區域,將嚴格追責。三、對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推動得力、提前完成目標任務的縣(市、區)、開發區,市政府將宣傳表彰,并予以一定經濟獎勵;對完成目標任務進度滯后、組織推動不力的縣(市、區)、開發區予以通報,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方案要求,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是本轄區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應認真開展摸底統計,結合區域制訂工作方案,組織鄉(鎮、街道辦)、村(社區辦)開展散煤潔凈化工作,確保在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二要層層分解責任。各縣(市、區)、各開發區要層層分解落實責任,明確環保、住建(供熱供氣辦)、財政、發改、安監、電力和鄉(鎮、街道辦)、村(社區辦)工作職責,統籌做好散煤潔凈化的服務和監督工作,杜絕出現散煤復燃現象。三要完善優惠政策。按照《運城市大氣污染防治2016年行動計劃》要求,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應安排專項資金,對建成區范圍內實施清潔能源改造的用戶,予以一定補貼,具體補貼標準和辦法由各縣(市、區)、各開發區自行確定。四要加強輿論引導。深入宣傳清潔能源推廣使用工作的重要性,營造良好輿論氛圍,使廣大居民積極支持政府實施散煤潔凈化工作。同時,鼓勵廣大市民監督和舉報儲存、運輸、銷售、使用劣質煤炭以及無照經營行為,對提供重要線索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五要規范煤炭市場。要組織開展轄區煤炭市場的規范整頓工作,嚴格控制劣質煤入市,對商品煤生產、加工、儲運、銷售、使用等各環節進行嚴格監管,對違反規定經銷劣質褐煤等煤炭品種的,一經查實立即給予高限處罰,對使用原煤及不符合要求燃料的經營單位、用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同時,要做好區域內達標煤炭的煤源穩定和保障供應工作。六要加強工作報告。
(關鍵字:甲醇 清潔化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