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日,記者獲悉,由于澳大利亞吉布森礦石公司(下稱“吉布森”)未能完全履行和解時簽訂的兩份供貨合同,日照鋼鐵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日鋼”)在澳大利亞啟動了相應的法律程序,提起仲裁索賠。
日鋼和吉布森于2007年開始合作,于2010年出現爭端。原因系吉布森礦石品位不符合合同約定以及國際金融危機等原因,日鋼暫停履行了相關合同,吉布森遂申請仲裁。裁決要求日鋼向吉布森鐵礦支付1.14億美元的賠償金以及自仲裁日始的6%的利息。其后,吉布森要求與日鋼和解。雙方最終達成了兩份新的購貨合同,這是達成和解的基礎。
事實上,二者的糾葛曾備受關注。在業內分析師看來,“日照鋼鐵再重新尋找其他貨源,無疑會增加其原材料成本。”
“2012年,吉布森與日鋼之間兩份新的購貨協議開始履行后,吉布森只履行了其中一份合同。另一份低品位鐵礦供貨合同本應于2012年4月開始執行。由于該合同是采用固定價格模式,在鐵礦價格高企的上半年,吉布森將產能部署到能給其帶來較高利潤的鐵礦石生產上,未按照年度供貨時間表如期供貨給日鋼。”日鋼如是解釋雙方再次產生糾紛的原因。
吉布森未能完全履行上述合同,日鋼將如何應對?該糾紛是否將影響此前雙方達成的標的額為1.14億美元和解協議繼續執行?21日,導報記者屢次聯系日照鋼鐵副總經理王立飛等高管,但手機一直無人接聽。
要求仲裁“你來我往”
日鋼與吉布森之間的糾紛,是首例國外礦商針對中國鋼企公開進行的仲裁索賠。
此次“供貨糾紛”,距離二者上次達成的和解尚不足一年。而此番糾紛的處理結果,也將關系到未來5年日鋼是否會執行此前達成的協議——那是一份承諾以市場價格為基礎加上協定的溢價購買吉布森拓山(Extension Hill)鐵礦25%年產量的協議。
在吉布森的官網上,導報記者找到了其于12日發布的2011-2012財年年報。經過翻譯,導報記者注意到,這份100多頁的年報中,用幾個段落的篇幅簡短提及了與日鋼的糾紛事宜。吉布森稱,“仲裁完全沒有執行”,不過“最終達成了對吉布森有利的條款”。
據悉,早在2010年8月,澳大利亞仲裁方認為,日鋼沒有履行與吉布森的長期合同義務,對其造成了合同損失,損失金額確定為1.14億美元。但日鋼對澳方的仲裁結果并不認同,并在國內對吉布森提起因其產品質量缺陷導致損失的侵權之訴。同時,吉布森在獲得對其有利的仲裁裁決后,在相關國家申請執行日鋼財產的過程中,并未獲得所有法院的支持。其后,吉布森要求與日鋼和解。雙方最終達成了兩份新的購貨合同,這是達成和解的基礎。
導報記者獨家調查獲悉,為了和解,日鋼與吉布森簽署了兩項供貨合同:一項是從庫蘭島(Koolan Island)購進指定數量的低品位鐵礦,另一項是采購拓山(Extension Hill)的赤鐵礦。在庫蘭島協議中,日鋼同意在兩到三年內購買1700萬噸低品位鐵礦(含鐵量小于54%,高雜質),總現金支出82億美元。作為協議的先決條件,日鋼向吉布森支付了1500萬美元的不可退還的押金以補償這兩項合同中可能的價格浮動變化。
知情人士透露,“2011年12月,吉布森開始向日鋼執行拓山的赤鐵礦合同協議。但今年上半年,吉布森還未按照年度供貨時間表執行庫蘭島協議下的低品位鐵礦供貨合同。”隨后,日鋼向吉布森發出了一個有條件的協議終止通知,并表示如果協議得不到執行,將會尋求賠償。
目前,吉布森對日鋼的指控未予評價,但仍在繼續執行另外一項協議。“不管怎樣,吉布森認為庫蘭島協議的可能終止,不會帶來任何實質性的負面財務影響。”吉布森在年報中這樣寫道。
中企成吉布森大股東
在翻譯、查閱吉布森的年報時,導報記者還發現,在年報的最后幾頁,吉布森簡要提到了其大股東的身份。根據其披露,該公司排名靠前的大股東為COL Capital Limited(中國網絡資本有限公司)、Apac Resources(亞太資源)、Shougang Concord(首鋼國際企業有限公司)以及Shougang Fushan Resources(首鋼福山資源集團)等企業。這些企業全是中國企業,雖然持股比例未予披露,但從持股數來看,首鋼系控制的股份將列其第一大股東之位。資料顯示,吉布森于1996年成立于澳大利亞珀斯,2002年在澳大利亞證交所上市。
有消息稱,對于日鋼提起的仲裁,吉布森方面將“積極應訴”。而導報記者亦將采訪的郵件發至吉布森,但至截稿時尚未收到回復。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日鋼與吉布森之間的和解協議是以后來簽訂的兩份供貨合同為“基礎”,此次雙方再次產生糾紛,使得前次簽訂的和解協議是否繼續履行充滿了未知數。
這一幕,顯然充滿了戲劇性。因為在去年10月間,日鋼有高層人士曾表示,雙方達成和解,可謂實現了共贏,而且還建立了長期的合作伙伴關系。“日鋼解決澳洲礦石糾紛的實踐,避免了成為國際礦石企業對國內鋼鐵企業索賠的先例,也為解決國際貿易糾紛找到了新的思路。”
如今,變局突如其來。但一切都繞不開一個詞:利益。此番吉布森未完全履行兩份合同,是為了將產能部署到能給其帶來較高利潤的鐵礦石生產上;而當初在國際金融危機來襲時,鐵礦石的長協礦與現貨礦出現嚴重的價格倒掛,導致許多困境中的鋼企選擇違反長協約定,轉而從現貨市場采購低價礦石,日鋼并非獨此一家。這一舉措,也即是出于降低成本的考慮。
作為國內第二大民營鋼鐵企業,日鋼去年完成粗鋼產量1203萬噸,鋼材1190萬噸,實現銷售收入581億元,實現利稅63.7億元,上繳稅金39.2億元。二者的紛爭將如何落幕?本報將繼續關注。
(關鍵詞:澳大利亞 亞吉布森礦石公司 日照鋼鐵控股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