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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財政部日前聯合發布《關于組織開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情況審核工作的通知》。環保部有關負責人介紹,《通知》要求從嚴審核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情況,核定每個處理企業的補貼金額,保障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使用安全。
上述負責人說,《通知》規定省級環保部門負責組織本轄區處理企業拆解處理種類和數量的審核工作,制定審核工作方案,配備專人負責審核工作。各級環保部門在開展審核工作中發生的委托專業機構審核經費、建設遠程視頻監控系統經費及其他相關經費開支,由各級環保部門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同級財政部門在環保部門預算中予以核定,切實保障環保部門開展審核工作的需要。
《通知》要求各相關環保部門依據《廢棄電器電子產品企業補貼審核指南》,對處理企業回收和拆解處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進行比對審核,確定拆解處理種類和數量。對處理企業不能提供材料證明的,或者有關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等信息不一致且不能提供充分合理理由的,不予認可;對危險廢物類拆解產物(如含鉛玻璃、印刷電路板等)的處理情況,要核對危險廢物接收單位返還的轉移聯單,無接收單位返還轉移聯單的,不予認可。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環保部門應當在門戶網站上公開本地區各處理企業的審核情況,接受公眾監督。
(關鍵詞:環保部 財政部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